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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高速公路爆胎事故频发 高温会直接导致爆胎吗?

发布时间: 2018-07-16 10:32:30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王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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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7月16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王枫 编辑 童晓)连日来,金华、义乌一带的最高温度都超过了35℃,加之明天(7月17日)起将正式入伏,一大波令人抓狂的高温正在赶来的路上。

  据了解,气温超过35℃,地表温度就有可能将突破50℃,甚至60℃到70℃。这么热的天气,车辆爆胎事故也时有耳闻。

  近日,邱某夫妻二人驾驶一辆厢式货车,准备前往义乌做生意,在行经甬金高速往宁波方向义亭收费口附近时,因为轮胎爆胎,导致了车辆侧翻,幸无人员伤亡。

  据了解,甬金高速金华段去年夏季发生车辆爆胎事故30余起,货车超限超载引发的车辆爆胎概率也会增多,暑期高速交警对疲劳驾驶、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将进行常态化整治。

  那么,高温真的会导致爆胎吗?

  金华高速交警告诉记者,这种说法并不准确。“温度高有可能会加大汽车爆胎的概率,但这必须基于车辆本身有引起爆胎的因素。单纯温度高是不会引起汽车爆胎的。因为平时汽车在行驶时,轮胎的温度远远要高于夏季地表温度。”交警表示。

  车主自身使用不当造成胎压过低或过高,轮胎老化,外力刺激等才是造成车辆爆胎的主要原因。

  虽然温度高对轮胎的影响不是很大,但车主还得注意防范:防爆胎,检查胎压是否正常必不可少。交警建议每辆车都安装一个胎压监测装置,遇到胎压异常的情况,能及时发现、解决。

  通常车辆行驶了1万公里以后,需要更换一次轮胎位置。一般车辆都有备胎,但是备胎的胎压、尺寸以及轮胎花纹磨损程度均与正常使用的轮胎有所差别,所以备胎只适用于应急,对行驶速度和行驶距离都有硬性要求,千万不能将备胎当正常轮胎使用。

  车辆行驶5、6万公里后,就应该更换一次轮胎。如果发现轮胎上的花纹磨损严重的,就该尽早更换。如果花纹中还镶嵌着小石头等杂物,要先把小石粒处理干净再上路。

  另外,高速交警提醒:高速行驶中,车辆一旦发生爆胎,司机千万不能猛打方向或者狂踩刹车。正确的做法应当是握稳方向盘,通过点刹慢慢把车速降下来。停稳后,再寻求警方帮助。

  

【专题】高温下的义乌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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