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7月19日讯(通讯员 冯轶 商报记者 林晓燕)日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福田大队对辖区超市的杀虫喷雾剂、电热蚊香片及蚊香液、蚊香等灭蚊产品进行检查。
行动中,执法队员共检查了30多家超市。除了检查灭蚊产品是否合格、过期等以外,执法人员还通过“农业执法”APP、中国农业信息网等检查灭蚊产品的生产厂家、农药登记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是否合法,有无存在产品标签内容与农药登记不符、标签无农药登记证或农药登记证过期等。
据悉,本次检查中发现4家超市存在销售过期蚊香等违法行为。执法队员按程序对这些过期的灭蚊产品予以没收处理,对4家超市分别处以2000元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务必到正规超市、商场购买灭蚊产品;购买时,请仔细查看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避免买到过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