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7月31日讯(商报记者 张云飞 鲍斌)7月24日,骄阳似火。
佛堂镇石楼村口,53岁的村民石新高一边做菜一边擦着汗。热,对于像石新高这样的村民来说,还不算什么,更让石楼村村民受不了的是“水”。
记者在石楼村村两委办公室门口看到一张《通知》。《通知》中写道:由于目前自来水漏水情况越来越严重,从去年(第二次申请,第一次申请是2016年5月份)向上级政府及自来水公司申请至今,还未有确切自来水改装时间,所以再这样下去,自来水费无法支付,现经村两委商议,在无奈之下,决定每天晚上10点至早上5点停水。落款时间是2018年5月20日。
石楼村村民口中所说的“受不了的是水”,指的就是自来水长期漏水水费支付不起和停水给村民带来的生活困扰。
石楼村的苦水
对于石楼村而言,自来水的味道不是甜的,而是苦的。
“停水让人很苦恼,希望早日能够接通,不关闸停水,漏水太浪费、太可惜了,希望早日修好。”石新高理解村两委的决定,也表达了停水对他造成的困扰。
原来,2006年自来水公司对石楼村进行了自来水安装,自来水公司根据村里总表刻度收费,而村内的自来水至各户的水费由村两委收取。2015年7月,石楼村进行污水管道改造,改造后回土造成了水管损坏。
据了解,石楼村总表全年自来水公司水费30多万元,而村两委在每户收费收齐的情况下,全年能收到5- 6万元水费。石楼村村民觉得,这么多钱因为漏水流失实在是太可惜了。同时,石楼村集体经济较弱,年收入约10万元,无法承受长期严重漏水造成的水费负担,石楼村迫切要求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
在石楼村村两委办公室,记者见到了一位村干部。“污水管道改造后,自来水就开始漏了,从原来的一季度6000- 7000吨增加至2017年第四季度的4万多吨。”说着该名村干部拿出了一张石楼村自来水用水情况的统计表。统计表显示:在未实施污水管网改造之前的2104年,自来水用水量为22440吨,到了2017年自来水用水量达134860吨,与2014年比,用水量多出了112420吨,整整是2014年的5倍。
“2016年发现漏水后,我们就向污水管网施工方、(佛堂镇)农办、(义乌市第三)自来水公司反映过很多次,我们也自查了很多次,施工方也查了很多次。”石楼村另一位村干部说,目前(义乌市第三)自来水公司的回复是还在协商中,目前没有结果。
一方面,漏水三年,至今没有有效控制;另一方面,申请三年,至今没有改造消息。
相关部门怎么说
当日中午11点18分,记者来到佛堂镇新农办。
“市里有个政策叫‘721’(农村一户一表改造资金筹措政策),7是市里出的,2是自来水公司出的,1是村里出的。7是挂账挂到自来水公司的,而义乌市第三自来水公司是镇属企业,也就是义乌市第三自来水公司要先出9。”佛堂镇新农办副主任蒋汉鹏说:“我们做的工作是做规划、图纸、预算,(义乌市第三)自来水公司有钱的时候,可以马上做掉。现在办,企业资金方面可能有问题,像石楼村这样的以修为主,还是要(义乌市第三)自来水公司想想办法,要么修,要么一户一表改造。”
下午1点,记者来到义乌市第三自来水公司,在公司副总经理丁晓波的办公桌上,看到了石楼村自来水的用水量明细。
在石楼村没有开展区间停水的2018年4月份,石楼村一个月的用水量为13950吨。开展区间停水后,6月份石楼村一个月的用水量下降至8920吨。也就是说,一天关水8小时,石楼村一个月就可以少漏掉了5030吨。
记者翻阅了2016年5月11日义乌市水务局印发的《关于下达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两年建设的任务通知》【义水务(2016)47号】明确了“一户一表”改造资金由市财政、供水企业、村(居)按照70%:20%:10%的比例负担,市财政补助资金由供水企业先行垫付。而在附件2的义乌市农村平面管网和“一户一表”改造任务分解表中,石楼村被列为2017年改造名单。
“2016年的时候他们来反映过,也去检(测)漏(水)过,之后他们就没有反馈了。2018年7月份的时候来联系,说漏得很厉害。”丁晓波说,“我们是镇属企业,里面的管网是村里做的,毕竟不是我们做的。”
7月24日下午2时许,记者再次向石楼村核实他们向镇政府和义乌市第三自来水公司的反馈次数,他们表示,一个月至少要打数个电话,电话打多了也不好,毕竟是有求人家。
针对石楼村村民们反映的问题,7月25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佛堂镇镇政府了解情况。
“主要是资金困难,所以镇里根据水质、漏水程度排计划,上半年镇里已经做了葛仙、泽塘等4个村。”佛堂镇党委委员应治中说,关于石楼村,今年3月份,石楼村已经出了施工图纸,8月份即可进场施工,预计10月份完工。
“这些问题的存在是客观的,今年上半年村干部也来讲过,现在这个村,设计预算都已经完成,下一步就是实施的事情,这个事情一定要马上干,而且要举一反三,不仅要干今年已经排在计划里的10个村,还有其他的村。”佛堂镇镇长陈俊生说,还没有预算的,镇里抓紧预算,已经预算的抓紧做。
7月27日,中共佛堂镇委员会对全镇“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其中,通报写明“(对)佛堂镇3名责任人员在石楼村自来水管网漏水事件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群众利益受到侵害,进行责任追究。”
7月30日,佛堂镇纪委书记叶子旦表示:“在石楼村群众利益受到侵害案例中,镇农办副主任蒋汉鹏履行职责不力,监管不到位;义乌市第三自来水公司总经理叶芹辉和副总经理丁晓波管理意识不足、服务意识不强,存在不担当慢作为等行为。根据佛堂镇‘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给予蒋汉鹏、丁晓波同志通报批评处理;给予叶芹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责令佛堂镇农办及义乌市第三自来水公司立即对全镇自来水工程进行再次摸排、梳理,明确时间节点,倒排计划,加快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