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8月10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王婷
)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为全面提升义乌科技创新水平,打造科技创新高地,在《关于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中,义乌出台了多项针对科技创新的激励政策。据介绍,新科技政策以科技企业和科技项目为主线,注重发挥科技金融的撬动作用和创新创业平台的孵化作用,坚持“事后奖励”“科技创新生态”“义乌特色”等理念制订。
以科技企业为主线,新政贯彻落实“让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理念,首次提出科技创新评价,积极培育创新主体,培育初创期科技企业,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进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围绕科技企业的需要来设置科技信贷、基金等金融政策,打造适合企业发展的多层次科技平台,发展创新设计产业。
在新政中,义乌将原科技种子基金改为科技天使基金,新增了对担保机构和银行的奖励,新设了亿元的科技天使基金,对本市获得基金投资的各类初创期科技企业,按投资实际到位资金的50%给予跟进投资,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同时,在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的创新券中,从原来只针对科技型企业,到如今市场经营户也可以使用。“义乌市场已经成为创新的主阵地,是活力的源泉也是创新的主体。创新券使用的扩面,也是为了进一步调动市场经营户的创新热情。”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说。根据新政,针对市场经营户的创新设计需求开发专项服务券,所需支付服务费用的50%可用创新券抵扣,每个市场经营户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年。
遵从“科技项目是科技活动的‘细胞’”的认识,新政设立了企业研发经费奖励政策,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促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以前在对科技项目进行补助时,只选取优质的项目,容易导致管理繁琐、评价体系复杂、受益面较窄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新政打破了原先按单个项目进行补助或奖励的模式。只要达到一定研发投入门槛,义乌将对企业所有研发项目经费按比例给予奖励。
不仅如此,新政还首次引入科技创新综合评价结果。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投入,企业当年投入超过50万元的,按10%给予奖励,但如果企业的科技创新综合评价得分在90分以上的,可以按研发投入的12%给予奖励,科技创新综合评价得分60分以上的初创期企业则按20%给予奖励。此举更突出了义乌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目标要求。
以“注重事后奖励”为原则,将各项扶持与企业创新活动进展情况或取得成果挂钩,施策更加精准,同时突出刚性,取消部分补助政策,改为奖励为主,如R&D经费奖励由原来的复杂评价方式改为由税务部门提供数据按比例给予奖励,再如科技企业孵化器,减少运营费、房租等补助,改为一次性认定奖励,操作更简便,自由裁量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