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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 当事人被拘留10天

发布时间: 2018-08-14 09:53:56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特约记者 胡木水 通讯员 张巧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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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8月14日讯(义乌商报特约记者 胡木水 通讯员 张巧丹)8月9日凌晨,福田街道兴港小区一名外卖小哥停放在出租房外充电的电动车起火。事故发生后,义乌消防支队迅速赶往现场,成功处置火情,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因过失引发火灾,外卖小哥耿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凌晨2点半左右,我正在房间里面睡觉,突然听到楼下有很吵的声音,下楼后看到楼下外卖小哥的电动车已经起火,我儿媳妇正拿着灭火器对准火苗根部喷射灭火,总共用完了4具灭火器。随后,消防队员赶到现场处置。”房东王奶奶说。

  火扑灭后,消防人员在现场看到,电动车车头、座椅及电瓶均已烧毁,只剩一个铁质骨架,电瓶位置裸露出数根铜导线。停放在附近的另外三辆电动车以及一辆私家车也不同程度受到损坏,电动车附近的一根下水管道被热气烤得变形。

  据了解,起火的电动车是耿某用于送外卖的“坐骑”。8月8日晚上11点,他送完外卖将电动车停在外面充电后就回房睡觉。经调查,起火原因为电动车过充引起电器线路故障。

  消防提醒:

  电动车使用后要等电瓶冷却再充电,电量充满要及时拔掉电源。电动车应在专门区域充电,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一旦因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责任人将面临行政拘留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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