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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大型货运车辆违法停车 最高可罚20000元

发布时间: 2018-08-20 16:56:05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李学娇 通讯员 郝静明 冯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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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8月20日讯(记者 李学娇 通讯员 郝静明 冯轶 编辑 楼菲莉)道路上行驶的大货车、大客车因车辆自身结构和无法避免的视野盲区成为市民敬而远之的对象,而停放在路边的大型货运车辆也一直是市民头疼的对象。为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置多辆违规乱停的大型货运车辆。

  8月初,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福田大队执法队员在巡查西城北路时,发现一辆随意停放在机动车辅道上的集装箱挂车。随后,执法队员根据所留电话联系车主,车主回应称会马上按要求将车开走。然而,几天后执法队员又多次在该路段发现了这辆集装箱挂车。

  据了解,这辆集装箱挂车属于西城北路9号附近的一家托运部,因场地有限,托运部将这辆集装箱挂车停放在路上。针对该托运部屡教不改的占道行为,执法人员对其开出5000元的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前两天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苏溪大队因当事车辆占道行为情节较为严重,对杭州建德某建材公司下达罚款6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建材公司装载水泥的半挂车长期留置在苏溪镇人民路的人行道上,并多次通知移车无果,对周围的居民造成了很大的不便。

  大型货运车辆长期停放在路边的行为,不仅占用公共道路,影响交通,有碍城市市容,更易形成安全隐患。执法队员告诉记者,“大型货运车辆占道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执法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共资源需要我们大家共同维护,若市民有发现公共资源被占用、破坏的现象,请拨打96150或89969000进行举报。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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