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8月27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刘军)吴功俊、陈航等(本报市民监督团成员):在不少小区,居民擅自改变车库用途的情况比较严重。有的为了方便居住或经营,不是掘地三尺,就是打孔穿墙,破坏了房屋的结构,影响建筑安全。更为严重的是,私拉乱接电线、天然气管道、水管等,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且车库不停车,直接导致小区车辆没有地方停放。而要治理车库不停车问题,仅仅凭借物业公司、社区的力量是根本无法实现的,需要各种执法力量尤其是安监、交管、行政执法、城管委等力量“沉”到社区,对小区内私自改变车库用途、乱停乱放车辆的行为进行严管。
吴恒(社区居民):地下车库是相对密闭的空间,一般只能通过与地面连接的出入口排烟散热,通风条件不如地面建筑。一旦地下车库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损失。为此,要对业主加大建筑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擅自改建带来的危害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居民的守法意识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从而自觉抵制私自改造车库的行为。同时,要形成执法的高压态势,对擅自改变车库用途的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