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义乌市民政局发布消息:自9月1日起,义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55元。这标志着义乌已全面消除年人均收入万元以下的贫困家庭。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发挥社会保障的托底作用,2016年义乌下发关于推进低收入家庭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提出2018年年底争取实现消除人均收入万元以下贫困家庭;去年,在义乌市社会救助中心5年规划中,“城乡最低保障标准每年提标10%”被列为工作目标;今年年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人均1万元/年”被写进义乌市政府工作报告。
据了解,1997年,义乌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成为全省首批“低保规范化建设示范市”。“当时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人均每月13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人均每月70元。2015年,义乌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义乌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任余良元介绍,今年是义乌第17次低保提标,已从去年的人均每月775元提高至855元,涨幅超10%。
今年74岁的蒋大爷是义乌市苏溪镇新院村人,原来一家5口,除了他都是先天性智力残疾。作为家里唯一的顶梁柱,蒋大爷承担着养家糊口的重任。前些年,蒋大爷的大儿子结婚后,给家里添了一个孙子和一个孙女。这本是一桩大好喜事,可面对一个人要养活这么多人的现实,蒋大爷一筹莫展。“儿媳妇也是智力残疾,丧失劳动力。”蒋大爷说,自己的身体也不如从前,实在养不动了。
去年,蒋大爷一家顺利办理了低保户,8个人每月可以享受到6200元民政救助款。现在,义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后,蒋大爷一家每月可以享受到6840元的民政救助款。
义乌市民政局副局长谢家梁说,义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始终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今年义乌财政已支出3453万元用于困难家庭救助,共有7000人受益。下一步,义乌市民政局将采取积极措施推进社会救助扩面增量,推动社会救助工作从单一到多元、从生存到发展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