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0月7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陈健贤 通讯员 郭振华)记者从市运管部门获悉,为加强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管理,进一步维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我市从10月3日起,调整客运出租汽车运价,出租车加征1元/车次燃油附加费。
据悉,目前,我市客运出租汽车基本运价为起步里程2公里,起步价格8元;超过起步里程后的车公里运价为2.50元/公里;单程行驶超过6公里部分,加收车公里运价的40%;载客时间在23时至次日5时,按基本运价、放空费总和的10%加收;在营运过程中因路堵、红灯以及应乘客要求等候的,可免费等候2分钟,超过2分钟后,按每1分钟0.50元计费,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收。
“由于油价连续上涨,在开展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启动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重新启动新的燃油附加费。”市运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规定,以92#汽油价格7.06元/升为基期价格,当92#汽油最高零售价格累计上涨额每达到或超过0.5元/升并持续15天以上时,加收0.5元/载客车次的燃油附加费,依此类推。当92#汽油最高零售价格回落至上述标准并持续15天以上时,相应降低或取消燃油附加费。首次启动燃油附加费按1元/载客车次收取,以后按0.5元/载客车次加收。此次调整后,客运出租车于10月3日起加征1元/车次燃油附加费,我们也在所有出租车副驾驶座前张贴了该信息。”
市运管部门提醒广大乘客,如在乘坐客运出租汽车过程中,遇到驾驶员存在价格违法、拒载、途中甩客、故意绕道、强行拼载等行为,可拨打电话12358或12328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