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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规则之车安其位】劝导整治两手抓 联合执法不手软

发布时间: 2018-10-08 07:57:32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通讯员 俞宜冰 记者 林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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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0月8日讯(义乌商报通讯员 俞宜冰 记者 林晓燕)为积极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营造文明有序的停车环境,连日来,市执法局后宅大队以规范文明停车为着手点,多措并举,开展了一系列的劝导、整治行动。

  “爱心扇”+“文明锁”向违停行为说“不”

  不少细心的市民发现,近段时间来,一把造型可爱的“爱心扇”开始出现在后宅街道的街头巷尾。同期亮相的,还有一把被称为“文明锁”的U形锁。

  近日,市执法局后宅大队积极借鉴其他兄弟大队的先进做法,并在结合后宅区域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电动车无序停放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整治期间,后宅大队执法队员每天开展辖区步巡,如发现人行道上有无序停放电动车的,对当事人现场进行劝导,要求立即整改。若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当事人的,执法队员就会用上“文明锁”,并在车头位置上固定一个“爱心扇”。违停当事人只有按照“爱心扇”的指引接受处理后,执法部门才会解锁放行。

  后宅大队采取第一次违停写承诺书、再次违停接受处罚的方式,循序渐进地开展电动车违停整治。据了解,从整治至今,后宅大队共处罚教育人行道违法停放的电动车60来辆。

  联合执法让幸福湖更有序

  “少了那些停在人行道上的车,感觉路都开阔起来了。”“是啊,散个步也不用再绕着车走……”近日,后宅大队的执法队员如往常一样到幸福湖区域进行定岗巡查,感受到了大伙对该区域停车秩序整治工作的肯定。

  幸福湖周边环境优美,不少市民经常到此走路锻炼。然而这两条路人行道的路坎较为平缓,成了普通机动车轻易停放的好“地方”。

  为切实解决这一乱象,后宅大队多措并举着手整治。整治前期,后宅大队安排人员在幸福湖区域发放温馨提醒告知单,引导游玩的群众将车辆停放在停车位内。宣传期过后,后宅大队联合交警对幸福湖违停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党员干部带头在幸福湖区域定岗,重点处置幸福湖路与大通路人行道违停问题,采取教育加处罚方式开展现场执法。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治,幸福湖周边的交通秩序得到了极大地改善。当前,后宅大队以点带面,不断扩大交通秩序整治范围。其中,对群英路、洪深路、柳青路、城北路等主要道路开展一日两巡查,联合交警、社区工作人员对车辆违停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

  严惩损坏绿地行为

  近日,家住北苑凌云小区的汪某因将车辆停放在幸福湖路绿化带内,被城市警察大队传唤至北苑派出所。

  原来,前段时间汪某开车去幸福湖游玩时,为图方便直接将车辆驶入幸福湖路的路边绿化带。获悉情况后,后宅大队的执法队员赶到现场,对汪某驶入绿化带行为进行批评,并发放《接受询问调查通知书》,要求他来大队接受询问调查。

  不料到了第二天,汪某态度发生变化,认为执法队员是小题大做,拒绝来大队接受询问调查。针对汪某不配合调查的行为,后宅大队联系了公安局城市管理大队,由对方将汪某传唤至派出所。随后,后宅大队对汪某涉嫌破坏城市花草树木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依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规定,损坏城市绿地和绿化设施造成损失的,依法需承担赔偿责任,并可处最高1000元的罚款。据不完全统计,数月来后宅大队共处理车辆停放在绿化带上19起,立案处罚13起,罚款4900元。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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