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午10点40分,义乌市执法局江东大队两名执法人员在江东中路巡查时,发现一汽车修理店在其店面门前的人行道上进行汽车维修作业,造成路面被机油、油渍等污染。在了解情况后,执法人员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业主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因没有管好自己的门前“责任田”而被罚,这家汽修店只是近段时间以来众多案件中的一个。据不完全统计,自9月份义乌推行“门前五包”责任制以来,截至10月10日,义乌市执法局共办理门前五包案件2432件,处罚金额约644640元。城区大队中,办理案件最多的是福田大队,达552件。
据了解,由义乌市创建办(文明办)和执法局牵头推行的“门前五包”责任制,是指包洁化、包绿化、包秩序、包立面、包文明。该“门前”范围为本单位四周,具体包括:横向为本单位建筑物总宽度,相邻单位有空档的以二分之一间距为界,纵向为本单位临街一侧建筑物墙体至人行道侧石,无人行道的,原则上至道路中心线为界。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要求负责好各自门前的“五包”内容,执法部门做好相应督察。
从执法部门了解到,从办理的案件内容看,主要涉及在城市道路上排放污废水、擅自砍伐城市树木、超门窗经营、擅设户外设施、商业经营活动设备噪音污染等。朱某在北苑街道春晗三区开包子店,由于店门前的香樟树枝叶繁茂把店招牌挡住了,他于近日将门前的两棵香樟树都砍了。“要爱护责任区的绿地、树木和绿化设施。”执法队员表示,朱某违反了“门前五包”责任制中的“包绿化”规定。为此,他不仅需要赔偿树木的损失,还因擅自砍伐城市树木受到行政处罚。
“对面新店开张,门口的音响反复播放促销广告,而且音量很大,太吵了。”近日,市民举报稠州中路一家食品店有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的住户。执法队员经实地查看后,发现情况属实,于是对店主进行警告教育,并责令其立即关闭音响。但执法队员刚走开,店主马上又把音响打开了。最终,该店主因未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中的“包文明”主体责任,被执法局立案查处。
据了解,“门前五包”工作由义乌市创建办(文明办)、各镇街、行政执法、城管委、公安、市场监管、卫生、交通等职能部门共同实施监督检查。其中,对“门前五包”义务履行不力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将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媒体曝光等;对严重违反“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规定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由义乌市执法局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