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上午8点,江西省乐安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游海英刚到单位,就看到一名手拿信封的中年男子,焦虑地在信访室门前走来走去。
“我不是来反映问题的,我是来交‘红包’的……”这名男子一见到游海英便开口说道。
主动来上交“红包”?游海英颇感意外。
“我一夜未睡,今天一早就赶来了。”原来,这名男子是乐安县鳌溪镇鳌溪村委会民兵营长、池头村小组组长元新宝,他要上交的“红包”是某矿业公司工作人员张某9月2日晚上送给他的。
事情起因要从9年前说起。2009年9月,因鳌溪村刘家湾村小组的一块集体山地富含高岭土,该矿业公司便与村小组签订了租赁山地开发合同,合同有效期至2013年9月。在合同到期前2个月,该公司自行停止了开采。今年8月下旬,该公司认为当初还剩下2个月的开采期,必须补回来。因此,在未经村委会和村小组同意的情况下,每天深夜擅自对高岭土进行开采。
因池头村小组是采矿必经之地,深夜运输高岭土的大挂车毁坏了池头村小组的路面和种植在山上的树木。池头村小组的村民发现这一情况后,于9月2日晚自发组织拦截偷采的运输车辆。为了能顺利采集矿土,张某找到了元新宝,希望他能帮忙协调。
“当时他到办公室找我,想让我帮忙做村民工作,我没有答应,他就丢下这个信封后离去。”元新宝将信封交给游海英,继续说着当晚的情况,“看到这个信封,我第一想法就是不能收,我拿起信封就追了出去,但已经找不见人了。”
回到办公室坐下后,看着“红包炸弹”,元新宝坐立不安。在屡次给张某打电话退还“红包”无果的情况下,元新宝选择在上班的第一时间赶到县纪委监委,主动上交“红包”,并将情况说明清楚,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回去好好睡上一觉。”上交“红包”并拿到县纪委监委出具的证明后,元新宝如释重负。
(原载《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黄红梅 邓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