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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电动车撞奔驰全责 人情不能越过法律

发布时间: 2018-10-17 14:18:55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程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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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境一般的骆大伯骑着电动车,逆行撞上了奔驰车。面对高达4万元的修理费,本来无责的奔驰车司机想主动认领全责,放弃索赔。日前,发生在义乌的一起交通事故,对双方更符合操作惯例的处理要求,民警却毫无迟疑地说“不”。

  “黑是黑,白是白,错了就要积极面对,我们也要对保险公司负责!”这位叫黄春魁的民警,铁面无私,语气斩钉截铁。随着骆大伯儿子来到现场,事故双方很快接受了最公正的处罚:交警认定骆大伯逆向行驶引发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奔驰车和电动车修理等费用4万多元,全部由骆大伯一人承担。我们应该为民警点赞,为骆大伯儿子点赞。面对交通法规,一个是坚持公正执法,另一个劝解父亲主动守法,都表现出了对法律的敬畏和尊重。

  法律,是保护所有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是全社会智慧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无论从哪个角度,都会尽最大可能保证每个人的合法权益。每个人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就是确保整个社会高效运转的基础。社会生产生活复杂多变,在法律法规边界之外,再由人情道德规范来润滑调剂。法治大于人情,这应是现代法治社会公民的共识。我守法,你也守法,你好我好大家都好。反之,法律一旦等同儿戏,缺乏刚性,就必然会导致更多人不守法,社会就要付出更大的成本。

  仍以这起交通事故为例。如果按照最先意见处理,除了对民警和保险公司不公平,更消极的在于其负面的示范效应。如果奔驰车主这次能大度,下次换成别人还会这样吗?骑电动车逆行全责却分文不赔,法治尊严何在,对其他交通违法者警示意义何在?而放任一点不公,就可能产生更多更大的不公。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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