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义乌网10月10日讯(通讯员 陈文青 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程雄)“图一时的方便私拉乱接电线充电不慎引发火灾,真是不应该。”今天(10月10日),在义乌市拘留所,傅某、朱某和雷某3人对自己因过失引发火灾被依法拘留懊悔不已。

事情还得从10月3日凌晨2时说起,义乌市稠江街道楼下村五区发生了一起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后,义乌消防指挥中心紧急调派稠江专职队和稠江中队前往现场,成功扑灭火灾。火灾烧毁了三辆电动车,一辆面包车,一辆轿车,未造成人员伤亡。

在调查时,消防人员通过监控发现,初期火灾发生时只是小火,一个灭火器完全可以扑灭。但是,傅某在发现电动车起火后却“玩”起了手机。3分钟后,傅某才跑回出租屋拿灭火器材。

据悉,当天凌晨1时,傅某和朱某两人将各自使用的电动车插在楼下私自接的插线板上充电,之后就返回出租屋玩手机,两车共用一个接线板。
2时许,雷某将第3辆电动车插到同一个接线板上充电。此时,总共有三辆电动车共用一个插线板。
2时56分,电气线路故障起火。
2时58分,傅某从住处看到楼下电瓶车充电的地方有火光,下楼查看,发现雷某的电动车正在燃烧。
“看到边上的电动车起火,我就想打电话通知同住的室友过来灭火。拿出手机后,找了很久才找到联系方式。电话接通后,我叫他把电断掉,才想起灭火。”傅某说。此时,已过去3分钟,错失了最佳灭火时机。火势已经开始蔓延。
随后,另一电动车车主朱某拨打了“119”电话。消防队员到达现场后同市民合力将火扑灭。“当天我们一共用了40具灭火器。”出租房东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0月9日,傅某、朱某和雷某三人因过失引发火灾被依法拘留10日。

在此,义乌消防提醒:电动车应在专门区域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充电,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发现火情应第一时间拨打119电话报警,如火势较小可用灭火器扑灭初期火灾。出租房东及租户需掌握“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