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0月28日讯(记者 龚成浩 通讯员 陈昂 编辑 楼菲莉)今天(10月28日),义乌上溪交警大队查获了一辆“三罪”加身的违法汽车,即“酒驾、超载、无证”,同时该司机还报了个假名,百般狡辩,企图脱身。
10月28日上午,上溪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开展交通安全隐患车辆违法行为整治中,大约7点30分,一辆号牌为苏E的依维柯汽车,从金华方向往义乌行驶,行驶至四海大道与金塘路交叉口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
执勤民警一边引导车辆到路边停车检查,一边示意司机出示证件,但司机支吾半天,说证件在家里,让家里人给他送过来,“那把你的姓名、身份证报一下,我们核实一下。”上溪交警大队民警吴敬平说。随后司机报称自己叫“唐某某”。
同时,吴敬平与司机“唐某某”谈话时,闻到一股酒味,问其有没有喝酒,“唐某某”坚称没喝。后经民警酒精检测,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在证据面前,“唐某某”最终道出在昨晚(10月27日)喝了半斤白酒的事实。
而在对依维柯汽车检查时,一辆核载七人的车却下来了14个人,超载200%。据了解,涉事汽车用于将在金华鞋塘支家村干完活的工人送回义乌劳务市场。
民警随后将涉事车辆连人带车拖回了交警大队,在经系统查询时发现,涉事司机不叫“唐某某”,叫“李某某”。“当时在现场就觉得司机很可疑,眼神飘忽不定,原以为只有酒驾与超载,结果还谎报姓名。”吴敬平告诉记者。经查询,得知该司机根本就没有考取驾驶证,属于无证违法驾驶汽车。
上溪交警表示,李某某再三狡辩,一直带交警“逛花园”,目的就是为了给自己脱罪,但是他涉嫌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载“三罪”加身,目前已对李某依法行政拘留7日,罚款2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