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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收废旧液化气瓶 义乌一废品回收站被罚

发布时间: 2018-11-22 10:32:15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记者 夏斌婷 通讯员 黄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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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旧液化气瓶必须由专业的单位回收处置,千万不能擅自卖给废品回收站!”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上溪大队联合上溪镇政府、安监所、市场监管所开展“三大领域”专项整治时,发现上溪镇贺田路一家废品回收站内堆放着几只液化气钢瓶,现场有一股刺鼻的液化气味。

  执法人员立即对废品回收站进行检查,找出15公斤液化气钢瓶9只,5公斤液化气钢瓶5只。

  据悉,这些液化气钢瓶都是回收来的废旧钢瓶,拆解后当废铁变卖。

  “钢瓶内残留的液化气一旦泄漏或遇到电和明火,特别是不当切割时,极易引发爆炸。”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废品回收站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查扣废旧钢瓶,移交给燃气公司处置,以杜绝安全隐患。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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