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1月26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楼菲莉)2011年,3名来自湖南沅陵的小伙子来到义乌,本想过来“捞个金”,到时候回老家也能有面子。然而,低薪酬、高强度的工厂生活并没有给他们带去太多的获得感,渐渐地,几个人开始按捺不住心中对金钱的渴望,谋划着在夜深人静时,潜入企业财务室实施盗窃。
从当年的5月份开始,3人便陆续在义乌城西街道、义亭镇一带作案,几次成功后非但没收手,还给自己壮了胆,直到8月20日凌晨,3人在义亭姑塘的一家化纤纺织企业内又“干了一票大的”,一口气在企业主眼皮子底下抢走了24万余元现金。自此,3人便各奔东西,开启了3段不同的人生。
满满的“求生欲”
案发后,义乌公安机关一时间并没有掌握太多有效线索,但几年间,警方并没有放弃侦查,并逐渐从另一伙人的斗殴案中揪出了最有价值的线索。
斗殴案发生于2012年的8月,义亭姑塘附近,某工艺品厂内的湖南籍员工谢某与张某因琐事发生口角,最终上升为十五六人的聚众斗殴,期间一名姓郑的男子被故意伤害致死。这起斗殴案事实清楚,大部分的犯罪嫌疑人很快就落网了,并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只有一名叫叶某勤的嫌疑人事后在逃。
法网恢恢。2017年上半年,叶某勤在乘坐大巴途经广东某高速收费站时被当地警方抓获,带逃任务则交到了义乌市公安局刑侦分局民警王兴仁的手上。
“案子过去那么久,我仔仔细细翻阅了当年的案卷,结果有一个细节让我很感兴趣。”王兴仁发现,当时10多名嫌疑人被处理前,曾有五六人为了立功减刑,向警方反映称他们听说湖南沅陵的老乡中,有3人于2011年在义乌偷了不少钱。
“有人说偷了30多万,有的说偷钱的有3、4个人,但谈及盗窃者的身份信息,却没人说得上来。”这也使得这一线索是否真实存在,警方难以核实。可直到王兴仁赶赴广东,将叶某勤带回义乌的途中,后者同样反映听说了“3人盗窃30万”之事,并透露3人的外号分别叫平平、浪浪和强强。
显然,这一起所谓的盗窃案,在义乌的湖南人之间传的沸沸扬扬,想必也并非空穴来风。那么,如此重要的线索,当年的侦查员不可能放过,案值这么大的盗窃案在当年的义乌更是罕见,是否真的存在这么一起案件?作案嫌疑人凭何逍遥法外?
一把可疑的“刀”
之后的一段时间内,王兴仁开始利用休息时间挖掘“盗窃案”的新线索,他用了几天时间将当年斗殴案中的500多页材料反复梳理,但也仅仅将范围缩小为“保险箱盗窃”。“根据手头仅有的线索,2011年前后并没有盗窃案符合。”王兴仁觉得,当年的侦查员可能也是在这一刻陷入了僵局。
直到再一次提审刚刚落网的叶某勤,他的无心之言“破了局”。“当时叶某勤提到,3个人盗窃的时候,是用刀撬开的保险箱。”王兴仁告诉记者,用刀撬开保险箱其实是有难度的,那么作案时用刀会不会跟“两抢案件”有关?
改变思路后,王兴仁开始仔细翻阅2011年前后义乌发生的“两抢案件”,并从中梳理出七八十名湖南籍的犯罪嫌疑人,在将照片给叶某勤辨认的过程中,他一眼就认出了3人之中的强强——叶某翔。进一步求证后,叶某勤也表示湖南方言里面,“翔”的谐音正是“强”。同时,警方发现,发生于2011年8月20日的抢劫案中,不少细节与叶某勤等人的供述越来越吻合。
“之后,我们发现他在2011年离开义乌后,先是回了一趟老家,不久后直接去了广州。”王兴仁告诉记者,叶某翔在义乌、湖南都有亲属,而广州却没有,另外,同样轨迹可疑的还有叶某翔非常要好的老乡张某和宋某。
2017年5月、6月,义乌警方相继找到张某和宋某,审讯后得知两人正是当年作案的平平和浪浪。今年11月20日,警方又接到可靠线索,在其湖南老家将叶某翔抓获归案。至此,两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100名农民工的工资
据交代,3人从2011年5月便在义乌城西、义亭一带作案,专挑夜里11点至次日2点之间潜入企业的财务室内,盗取保险箱内的财物。“第一次下手,就挑了我干过活的那个厂子,熟门熟路嘛。”张某说,首次作案偷来1.6万元相当于他们每个人大半年的工资。壮了胆之后,3人又于6月初,在城西某笔业厂内偷了3.5万元现金。
在他们看来,这都算“小打小闹”,直到8月20日的“那一票大的”。3人于凌晨1点潜入义亭姑塘的一家化纤纺织企业内,正打算用随身携带的铁棍撬开保险箱,却被恰好在隔壁睡觉的王某夫妇发现。“被发现之后,我们就拿了现场的一把剪刀吓唬他们,然后用布条把他们五花大绑起来,当着他们的面把钱抢走。”宋某回忆道,保险箱里的钱是用一个个信封装着的,据说是厂子里100名农民工的工资,作案时,3人挨个将信封拆开,取走了当中的现金。
一清点,这一次抢了24万余元,每人分到了8万元左右。“这一次收获很大,但实际上我们也很慌,就合计着不再干了,拿着钱回老家跑路算了。”宋某说,至于先前叶某勤提到的用刀抢钱,只不过是3人在“吹牛”时虚构的情节。
三段唏嘘的人生
各奔东西后,三人用手头的8万元钱,开始了三段不同的人生。
宋某当属3人中最猴急的,作案第二天便买了一辆力帆汽车,打算开回老家“炫富”,可刚离开浙江进入江西境内,便发生了交通事故,车子也在事故中报废了,所幸本人并没受伤,“车子没来得及上牌不说,我连24小时都没开到。”
至于叶某翔,他则选择先“耍”一阵子,8万元钱也基本都用在了自己的娱乐,钱用完后便去了广州继续打工,“不敢再偷了,还是踏踏实实赚钱吧。”叶某翔说,即便如此,他依旧每天生活在恐惧当中,直到义乌警方找到他,他才彻底觉得心头的巨石落下,能够换得一宿好眠。
而张某之后的举动,着实令人意外。他将这一笔“不义之财”全部用在了家中身患癌症的父亲身上,让他多活了1年多时间,也给贫困的家添置了不少必要的生活用品,在打理好母亲的生活后才重新外出务工。离开家后,张某重新来到义乌,并在义乌成了家。
“我们的婚事,我老丈人是不同意的,两夫妻只能在城西租房子住,小孩子则是他奶奶照养。”在张某眼中,自己就像“得了应有的报应一般”,家中的不幸一个接着一个:母亲年纪大了,患上了精神疾病,哥哥又身患羊癫疯,不久前儿子又在老家烤火不慎烫伤,感染了败血症……这一切,一点点压得张某夫妻俩喘不过气。
一封寄往监狱的信
2017年下半年,因盗窃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张某和宋某分别被义乌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十一年。
采访中,王兴仁坦言,与3名案犯接触下来,误入歧途多半是由于年轻、冲动,以及缺乏应有的教育,“他的孝义还值得称道。”为此,王兴仁专门抽空给正在狱中的张某写了一封信。
信中,王兴仁以一个兄长的身份提到,人民警察作为执法者,必须对违法犯罪严惩不贷,但张某作案后的举动体现了传统的孝道,“你这份孝心,也是一种担当,只是方式错了。”另外,王兴仁表示法官的判决已在量刑基础上酌情降低,希望张某在服刑期间能端正思想态度,认真服法服刑。
王兴仁还希望张某打消顾虑,好好改造,多学文化知识,有困难多与民警沟通,争取减刑,早日回到家人身边。
“不要堕落,你和其他人不一样。”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你要念念向善,念念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