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1月28日讯(通讯员 刘晶婷)“这边一施工,拆房子灰尘很大,家里窗户都不敢开,衣服也不好晒了。”自义乌城市有机更新胜利区块工地施工以来,居住在香山路、胜利小区一带的居民无不对附近房屋拆除导致的尘土飞扬意见颇大。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稠城大队连续办理两起工地施工扬尘案件,罚款数额累计高达十万元。
胜利区块主要位于丹溪北路-城中西路-国贸大道围合区域,施工范围面积约33万平方米。由于毗邻居民小区,且秋冬天气干燥,导致房屋在进行大面积拆除时,扬尘漂浮上空,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及香山小学学生学习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房屋拆除工程开展前期,稠城大队执法人员曾要求现场施工负责人及时配备降尘设备,但施工单位以工期紧张为由,在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情况下,依然进行施工。日前,稠城大队执法人员对义乌市广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锦厦建筑实业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一事进行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施工现场除设置基本施工围挡外,未配备有效防尘设备。”稠城大队执法队员告诉记者。鉴于涉事两家施工单位对扬尘危害认识不足,缺乏环保意识,且未对施工工地进行规范管理,造成了大面积扬尘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相关规定,以上两家施工单位分别被处罚款人民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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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年义乌市施工扬尘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方案》要求,所有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应进行规范管理,采取有效防尘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绿化;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