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规定,义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何旭明为义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
李东方的义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义乌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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