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2月26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陈文青 编辑 童晓)昨天(12月25日)19时,义乌市稠江街道江湾上崇山村一租户黄某在出租房内用柴火熏腊肉不慎引燃出租房,烧损房屋。
今天(12月26日)下午,黄某因过失引发火灾,依法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据了解,当晚,黄某在出租房厨房靠墙处简易搭建了一个烧烤铁架,用柴火熏腊肉。“我把肉挂在架子上,下面有个铁槽,把木材直接放在铁槽内烧,因为肉挂得较高,火不会烤着肉,但产生的烟可以熏着肉。”黄某说。在熏肉过程中,铁槽内飞溅出的火星引燃房顶的塑料布,并向房屋蔓延,引发火灾。
事故发生后,义乌消防支队紧急调派稠江中队、稠江专职队、义亭专职队5车35人赶赴现场,现场抢救出7个煤气瓶,并成功扑灭火灾,由于抢救及时,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调查,起火原因为烧烤铁架下方飞溅出的火星引燃楼板下塑料棚布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黄某被依法拘留。
在此,义乌消防提醒:临近年关,市民在制作美味的同时,更要注意安全。熏腊肉时一定要留人看管,无人或睡眠情况下要停止熏烤,人离火熄;同时要选择空旷、通风的地点,并注意旁边是否有可燃物,最好提前准备灭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