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月2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焦志强 编辑 童荟颖)近日,义乌铁路警方接到报警人陈某的电话,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盗用了。
陈某说,自己本想买火车票外出一趟,但购票时售票员却和他讲,他的身份证已经买了当天的同一时段的另外一张火车票,“时间冲突了,买不了了。”
这让陈某十分纳闷,只好报警求助。
通过查询,民警发现用陈某的身份信息购买的车票是当天晚上从义乌出发的,而且当时列车恰好在检票,还没有发车。
民警立即到对应的站台和车厢位置,展开一个小范围的寻找,很快找到了盗用陈某身份信息的韩某。
在确认事实的情况下,民警根据相关法规将韩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的询问。
刚一开口,韩某便主动交代了,自己就是“坐等警察来抓”的,并表示身份证是他伪造的,而且他是故意使用了陈某的身份信息。
韩某说,他和陈某在三四年前就认识,还合作做了一个工程,但工程的两万多块钱被陈某拿走了,之后他就联系不上陈某。
“我想尽各种办法,钱也要不到,就突发奇想做了一张陈某信息的假身份证,不过身份证上的照片是我本人的。”韩某说。
近三年来,韩某就是想通过使用带有陈某身份信息的假证来“引蛇出洞”,迫使陈某报警,通过警方让双方重新取得联系,并当面说清这个事情。
“这三四年下来,我等的就是这一天。”韩某补充道。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像这样盗用信息、置办假证的,还真是头一回遇见。但相关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目前,韩某因使用假证已被警方行政拘留。而他与陈某的债务纠纷只能通过民事途径来进一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