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月3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林晓燕)离堆放整齐的沙山不远,大铲车正忙着将粉碎后的石块、泥渣铲起倒进渣土车里,车辆进进出出消纳着全市各地运来的建筑垃圾。这是记者日前在义乌拆房垃圾处理厂看到的一幕。自2018年10月初正式投入使用以来,全市建筑垃圾在这里加工粉碎,“变废为宝”后拉出去的是一车车可供给水泥厂等处的造房砂石。
让建筑垃圾回归“正途”
近年来,义乌城市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新社区集聚建设及城市有机更新稳步推进,建筑垃圾产生量越来越大。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我市建筑垃圾产生量约1000万吨,其中,渣土约600万吨、拆房垃圾约300万吨、装修及大件垃圾约100万吨。
据了解,之前我市建筑垃圾主要以拆分、填埋为主。一方面,是城市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另一方面,是因缺少相关垃圾终端处置设施,而导致无处消纳建筑垃圾的现状。为使义乌建筑垃圾走出消纳难的困境,2018年来,市执法局边审批边施工,加快推进义乌市装修(拆房、大件)垃圾处理厂项目的建设进度。
据介绍,义乌市装修(拆房、大件)垃圾处理厂项目位于江东街道赤塘山坳地块,用地约40亩,建成后日处理装修垃圾800吨、拆房垃圾3000吨、大件垃圾70吨的规模,可以有效推进我市建筑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期间,项目方通过与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上海理工大学联合,进行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设备的研发,试点新设备、新技术,完成分选设备、破碎设备的安装,实现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
目前,除拆房垃圾厂外,装修垃圾厂也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中,建筑垃圾通过拆迁、清运、分类、筛选处理、再生混凝土砌砖,形成了完整的回收再生产循环闭合链。
随意处置建筑垃圾最高可罚数万元
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建筑垃圾处置的职责。但现实中,总有一些单位和个人,为图省事方便,随意倾倒垃圾。
前几天,稠江街道贝村路一餐饮店因随意倾倒装修建筑垃圾行为,被行政执法部门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从城区几个执法大队的办案情况来看,类似的案例并不鲜见。
为切实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确保我市的市容环境整洁有序,2015年,市执法局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出台《关于建筑垃圾规范管理的告知书》,对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等进行明确。如,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事先向执法局提出处置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核准都不能擅自从事运输和处置建筑垃圾。
此外,该告知书还对相关处罚条款进行明确。其中,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处置建筑垃圾超出核准范围的,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不按规定路线、时间清运建筑垃圾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