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月3日讯(记者 李学娇 编辑 童荟颖)今天(1月3日)上午,义乌市犬类管理工作布置会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会议室召开,会上明确安排部署了责任部门的文明养犬工作。
近年来,城市家庭养犬的数量越来越多,由此产生的伤人、扰民、卫生等一系列问题,特别是疫病防治问题越来越突出,不文明养犬行为已成为公众舆论和市民投诉的热点。“慎乃出令,令出惟行”,备受市民关注的《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自2018年12月31日起开始施行,义乌犬类管理正式进入有法可依时代。
“这些都是刚印制好的文明养犬公开信和文明养犬宣传册资料,接下来,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将通过发放资料、现场讲解、咨询解答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市民了解养犬规定,认识到犬只免疫登记的重要性。”执法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潜移默化中把宣传工作深入百姓家,通过硬性的规则给养犬人打好“预防针”,对不文明行为形成心理震慑并落实到实际行动。
接下来,由各镇街牵头联合执法、农林、公安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犬类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流浪犬、无主犬、无证犬、不牵狗绳等犬只的捕捉收容,规范犬只认领、领养、无害化处理工作,对捕捉的未经登记饲养的犬只,办理登记、免疫后再予领回。据了解,义乌共有18个固定免疫点和11个上门免疫点。下午,还对29个免疫点的工作人员开展了统一培训,并发放了犬类登记卡。届时,养犬市民可以根据就近原则到相关免疫点进行免费的免疫服务和养犬登记。
会上,执法局作为犬类管理的主管部门,对《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进行了深度解读。规定共三十条,不仅明确了执法局、农林局、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养犬管理中应当履行登记、免疫、流浪犬只收容处置等管理职责,同时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和其他违反养犬管理规定的行为作出了具体的处罚措施。狗狗不打疫苗未办理登记、遛狗不栓犬绳等违反“养犬规范”的不文明行为都将面临二十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严重者甚至会没收犬只。例如:养犬人未办理养犬登记,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养犬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内超过规定数量饲养犬只的,由执法局没收超养犬只,每超养一只并处以二千元罚款。
文明养犬作为义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需要各镇街和各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形成合力,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责任,有力有序推进文明养犬工作。犬只免疫、养犬登记和违规养犬行为查处等当前及下一步的犬类管理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开展犬只免疫和养犬登记。
执法局负责养犬登记。
农林局合理设置免疫点,配置人员和设施,负责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
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做好本区域内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养犬登记相关工作。
2.开展违规养犬行为的查处。
执法局负责未经登记饲养犬只、超限养犬、养犬单位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或者未安排专人管理、犬只未佩戴犬牌、携犬进入犬只禁入场所以及饲养犬只在城市道路、其他公共场地排放粪便和无照商贩室外犬类交易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农林局负责犬只未按规定免疫、无证诊疗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卫计委负责对违章养犬或者拒绝、阻挠捕捉违章犬,造成咬伤他人或者导致人群中发生狂犬病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市场监管局负责犬只室内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公安机关负责犬只扰民、犬只伤人纠纷的处理,及妨碍犬类管理执法等行为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