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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忆文:与正义为伴更与时代争锋

发布时间: 2019-01-21 20:59:22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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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访时,义乌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公诉部主任傅忆文正在清华大学攻读法学硕士。一改平日一身笔挺的工作服奔波于看守所、检察院和法院之间,这名年轻干部并非为了重返象牙塔“镀金”,相反,她放弃了工作的“舒适区”,趁年华尚好、青春正盛,为自己从检的初心再搏一回。

  从2008年参加工作以来,傅忆文一直坚守在公诉岗位。作为一名85后,她已斩获了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公诉标兵提名奖、全国检察机关优秀辩手、浙江省十佳公诉人、浙江省明星公诉人、两次个人三等功等地市级以上荣誉称号20多项。荣誉背后,是她加班到深夜的辛勤付出,是办理上千件案子后的磨砺,是作为母亲不能陪伴孩子的牺牲,更是巾帼不让须眉的担当。

   公诉2000个案子无一错案锤炼出闪光“国优”

  今年,傅忆文在人均办案量是全国平均水平5.5倍的义乌市检察院工作整10年,一路上勤勤恳恳、发光发热。作为公诉部门的骨干力量,她承办、审批案件近两千件,涉案数千人,无一错案。从一个公诉新秀成长为全国优秀公诉人,她是案件“堆”出来、大案“压”出来的。

  2017年8月8日下午,义乌一家淘宝店铺的负责人王某发现,短时间内,自家店铺的订单数量突然暴增2000单,这一异常的交易记录也使得王某的店铺受到了平台的查封。经调查后,警方发现是前员工钟某动的手脚,以打压同行为目的雇佣“刷单手”对前东家进行“反向刷单”,同时也给受害人王某带去了直接的经济损失。

  案发后,面对这起全国罕见的新型破坏生产经营案,傅忆文组织专案组提前介入,认真审查证据、严密论证法律适用。“按照传统的理解,破坏生产经营行为一般出现在工业、农业领域。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新的生产要素和生产资料不断出现,需要与时俱进地理解破坏生产经营罪中的‘其他方式’。”庭审中,傅忆文率先提出了网络空间的生产经营资料的概念,不仅使得该案成功办理,还有力揭穿了这种新型犯罪的本质,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由于案件办理出色,该案也一度受到了中央、省市各级媒体的竞相关注。

   公正背后不忘温暖压力之下长挂笑容

  在常人看来,公诉工作接触的多是社会阴暗面,但经年累月的刑事案件办理不曾消磨掉傅忆文内心的温暖,反而让她更加关注每一个犯罪背后的成因,“我希望阳光能照得更深、更远。”

  2014年,一名女性嫌疑人苏某因容留卖淫被移送审查起诉。做笔录时,傅忆文注意到,苏某特地带上了还在上幼儿园的女儿。这样的情况傅忆文不是第一次碰见了,嫌疑人用意明显———我带着孩子呢,你不能把我关了。她递给小女孩一颗棒棒糖,让她在隔壁办公室等候。趁着孩子不在,傅忆文做起了苏某的工作:“作为一名母亲,你的所作所为孩子都看在眼里,你犯错了就应该改,你把女儿带来这里,她会怎么看你?”苏某听了竟红了眼眶。开庭时苏某没有再把小孩带来。“用心、用情办好每个案件,捍卫正义,更要关怀人心,这是我对自己永恒的要求!”傅忆文说。

  另外,身为检察院“一心”志愿者团队的一员,傅忆文还经常到义乌的各个学校给同学们讲授法律知识、传播法治信仰。每次讲课后,同学们“以后长大了我也想当检察官”的表白是傅忆文最开心的时刻。

  在同事和家人眼中,傅忆文尽管承受着繁重的案件压力,但却从未表现出娇弱的一面,反而每天正能量满满,脸上总挂着灿烂的笑容。傅忆文告诉记者,紧张的工作之余,她逐渐发现,绘画、阅读、运动等不仅能帮助她缓解工作压力,更慢慢成为了她表达情绪的一种绝佳方式。

   “无中生有”创新体验初心不改砥砺前行

  在工作中,傅忆文乐于分享,毫无保留地引领并打造公诉“梦之队”。2017年4月,傅忆文带动近40人的公诉大团队策划了“匠心公诉”实施计划,里面涵盖友思沙龙等六大主题的岗位练兵活动,通过互相学习、互相探讨、分享感悟等方式切实提升团队的业务能力。今年以来,计划中又因时而异地增加了录像复盘、线上实操等活动,“同事们都参与其中、有所收获,是我最幸福的事。”而这幸福背后,是傅忆文“无中生有”的创新精神,更是在案件办理之外利用大量业余时间策划组织的辛勤付出。

  这样的“无中生有”,是傅忆文从检10年来一直在做的事:讲授省内第一堂实训课程,发布省内第一份“年度执法报告书”,承担金华市第一个客观性证据模式改革示范庭,制定义乌第一份水污染案件“取证指引”……

  心之所向,素履以往,对检察工作的热爱激励着傅忆文走过了一个又一个年头。2015年前后,傅忆文注意到最高检公诉厅与清华大学共同推出了“高端公诉人培养方案”,至此一个更高远的目标在她的心中萌了芽。今年9月,傅忆文继续怀揣着对法律的忠诚和信仰来到清华大学,今后,将继续在庄重而神圣的公诉岗位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候选人简介:

   傅忆文,女。

  1986年11月出生,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公诉部主任。

  傅忆文同志于2008年10月参加工作,一直坚守在基层检察院一线公诉岗位,现任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公诉部主任,是金华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团金华市委候补委员、团义乌市委副书记(兼职)。

  从检十年,该同志办理审批刑事案件近3000余件,涉案数千人,无一错案,秉公执法、刚正不阿,力争将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先后参与办理了全国首例传销式诈骗窝案、厅级干部受贿案、省检察院督办的牛某等人涉黑涉恶案、金华市首个申请强制医疗案,追诉了浙江省首例车主构成交通肇事案等。

  作为年轻干部,傅忆文积极拓宽工作思路,善于研究把握办案规律,提炼工作经验,围绕中心大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立足自身岗位,积极参与服务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法治浙江建设贡献力量。

  从检十年来,傅忆文始终保有对法律的忠诚和信仰,始终怀揣对未来的期许和梦想,对工作有激情,践行着对公平正义、法治浙江的不懈追求。在平凡而神圣的公诉工作岗位上,用心守护,不负韶华。

   曾获主要奖励

   1.2017年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公诉标兵提名、优秀论辩奖;

   2.2015年9月,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浙江省优秀公诉人;

   3.2016年3月,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浙江省优秀公诉人才;

   4.2016年12月,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浙江省“明星公诉人”;

   5.2015年12月,研发课程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教育培训精品微课;

   6.2015年12月,办理案件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优秀案例;

   7.2017年12月,被浙江省文明办评为“浙江好人”;

   8.2017年9月,被团浙江省委评为浙江青年岗位能手;

   9.2018年2月,被评为金华市最美公务员;

   10.2012年12月、2016年1月,被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两次授予个人三等功;

   11.2014年12月,被金华市人民检察院评为金华市检察业务尖子;

   12.2015年6月,被金华市人民检察院评为金华市优秀公诉人;

   13.2017年4月,被义乌市人民政府授予义乌市劳动模范称号;

   14.2017年4月,被中共市委政法委员会评为义乌市首届“最美政法人”。

  
编辑: 程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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