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即时报>李学娇 正文

义乌一男子因非法回收废旧电瓶将面临罚款9000元

发布时间: 2019-01-29 18:03:00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李学娇 通讯员 楼燕燕 编辑 何冬圆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中国义乌网1月29日讯(记者 李学娇 通讯员 楼燕燕 编辑 何冬圆)现在电动车越来越多,废旧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那么电动车更换下来的废旧电瓶又去了哪儿呢?废旧电瓶内含有危险废物——废旧铅酸蓄电池,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统一回收处置。近日,义乌一男子就因私自回收废旧电瓶将面临罚款9000元。

  当天晚上10点左右,江东街道后湖村附近的一处空地旁,有人不时从银色面包车内搬出白色盒装物品。“当时我们大队接到群众举报,赶到现场时就发现当事人金某正从车上卸废旧电瓶,地上用白色塑料袋盖着的也是大量废旧电瓶。”市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经现场核实,共有废旧电瓶200个,每个重量约25公斤。

  据了解,金某早前发现回收废旧电瓶是一个商机,就抱有侥幸心理进行废旧电瓶的收购转卖。当天,金某刚从东阳李宅村一电动车专卖店收购了一批旧电瓶,正准备将收购来的旧电瓶暂存在后湖村空地上,没想到钱没赚到反倒是先等来了执法人员。“我就是想赚个中间差价,旧电瓶是194元每个收购,再以203元卖出,每个就能赚9元。”当事人金某说,“因为义乌物流比较发达,就想先把回收来的电瓶集中到义乌再运往安徽。”

  “当事人金某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市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表示,对现场200只废旧电瓶进行扣押,并拟对当事人金某处以罚款9000元。

  临近年关,很多电动车经销商、维修商会对仓库进行整理,并将废旧电瓶进行处置。而废旧电瓶中含有的酸性电解溶液及重金属对环境危害很大,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相关单位进行处置,不能擅自回收买卖。如果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达三吨以上,造成环境污染的,严重者可能触犯刑事犯罪,或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刑法。

  近年来,义乌不断加大力度,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非法处置危废等严重危害环境的行为。接下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将针对电动车行业开展业务培训,指导相关店铺经营者规范管理,提高废旧铅酸蓄电池产生、收集单位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编辑: 何冬圆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