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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高速发生多起抛锚事故 原来都是电瓶惹的祸

发布时间: 2018-10-10 08:49:34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记者 陈健贤 通讯员 胡跃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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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0月10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陈健贤 通讯员 胡跃庭 )日前,绍兴的周师傅因为汽车电瓶问题在诸永高速公路上抛锚。记者从高速交警金华支队三大队获悉,9月中下旬以来,像周师傅这样的情况已经发生多起。据统计,诸永高速公路金华段日均抛锚车辆中(不包括交通事故抛锚),约15%的车辆是由于电瓶以及线路问题导致的抛锚。

  为什么近期此类事故频发?高速交警告诉记者:“随着天气逐渐转凉,汽车蓄电池的电极接线处容易出现问题。夏秋时分,打开引擎盖,我们会发现电极接线处会有绿色氧化物,这些绿色氧化物易引发电瓶电量不足,使其处于亏电状态,严重时还会引起电瓶报废,导致无法启动车辆。”而汽车的电瓶使用寿命一般为2年,新车原装电瓶能使用3年左右,但是事实上,由于车主的一些开车陋习,导致电瓶提前罢工的情况屡屡发生。如在车辆停车熄火后,驾驶员忘记关掉车内照明灯;车辆未启动时播放使用CD、点烟器、行车记录仪等车载电器设备,这些行为都会消耗电瓶电量。夏季行车时,很多车主习惯不关空调或让空调随着车辆启动后自动启动,这都容易导致车辆瞬间功率负荷过高,易对电瓶造成损耗。

  在此,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针对车辆电瓶问题,除了做好日常保养维护,还需注意自己的驾车习惯。启动汽车时,每次启动时间不要超过5秒,再次启动间隔时间不少于10秒;日常驾驶中,在离开车辆前,检查并确保所有车灯及其他电器(如收音机、行车记录仪)已经关闭;如果车辆长期放置不用,应先对车辆进行充分充电,每隔一个月左右将车发动一次,中等转速运行20分钟左右;还要了解电瓶的使用时间,使用时间已超过3年的,建议更换。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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