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即时报>龚书弘 正文

扩散|义乌最新“禁燃”范围公布 违规者将被依法从重处罚

发布时间: 2019-02-03 14:54:13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编辑 楼菲莉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资料图

  中国义乌网2月3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楼菲莉)春节近在眼前!为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机场和飞行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义乌市委市政府将继续在城区和重点区域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以下是禁止范围:

  (一)城区

  环城南路—环城西路—机场路—雪峰路—商城大道—城中北路—银海路—西城北路—诚信大道—稠州北路—大通路—S310省道—银海路—商博路—江东路—广福路—环城南路(闭合范围)

   (二)机场净空区

  1.机场、义乌国际生产资料市场;

  2.北苑街道的凌云社区(凌云二、三、五、六、七、八区)、爱民社区(凌云一区)、金山脚村、王高畈村、前洪村、经发社区(宇宅口村老村)、王村自然村;

  3.后宅街道的起航社区、北站社区、群英社区、黄龙居委会、宅二居委会、后毛店村以及环城路以北的后宅工业园区、拆迁安置区、德胜小区、汽车城;

  4.城西街道的山翁村、隔渎村、横塘村、协和殿口村,西景园;

  5.稠江街道的官清畈村、龙回村。

   (三)重点场所

  党政机关、军警部队、汽车站、火车站、医院、学校、敬老院、市场、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物品仓库、输变电设施、山林、园林、各公墓、骨灰堂、节地生态葬区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防火区域。

  据介绍,烟花爆竹是指能产生烟光、声响的烟花、鞭炮、爆竹、礼花弹等。

  春节期间,义乌相关部门将加大力度进行巡逻、查处,在“禁止范围”区内,任何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一旦违反,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在法定幅度内从重从严处罚。

  另外,对违反相关规定,阻碍、拒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治安处罚,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楼菲莉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