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履行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等政策法规,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2月28日18时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1994年3月1日至2001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注册报名。
招录对象可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网站(网址http://xfyzl.119.gov.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进入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
招录对象可登录消防员招录在线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录入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身份证、居住证等图片。招录对象须凭用户名和密码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查询招录进度,请务必牢记。
报名时,招录对象须选择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中的一支队伍。按照“在哪个省份报名就在哪个省份参加考核”原则,招录对象可根据户籍所在地省份招录计划选择报考意向,也可选择在经常居住地省份报考当地消防救援队伍或森林消防队伍(需提供居住证)。
2、现场报名
除网上报名外,还可以前往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四楼警务科(机场路636号)、稠江消防站(稠佛路12号)、廿三里消防站(商城大道卫星自来水公司旁)。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咨询电话:0579-8909629。
四、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对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可择优选拔到消防院校定向培养,毕业后提任为指挥员。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相衔接、符合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并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伤亡附加保险制度;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地方住房保障政策;按规定享受疗养、探亲休假、救济慰问等待遇;在家属随调、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等方面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地方政府为入职2年以内的消防员家庭发放优待金或给予其他优待。在消防救援战斗和各项工作中建立功绩的,按规定予以记功表彰并享受相应待遇。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如有疑问可通过识别浙江消防总队二维码了解,也可前往报名点咨询。
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
2019年2月15日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网站
浙江省消防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