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2月21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陈健贤 通讯员 傅康宁)从监控视屏看,该女子身边还停着一辆车,显然是抛锚了。发现情况后,民警立即指派就近巡查车辆前往查看。施救车辆到达后,工作人员发现女子身边停着的果然是一辆抛锚车,眼见危险丛生,民警快速将其拖下了高速公路。
该女子是抛锚车辆的驾驶员,姓张。当天,张某因为手机丢失,从老家驱车赶往义乌补办手机卡。由于出门太着急,出发的时候,张某的车辆发生了磕碰,但她没有下车查看,直至行驶到高速公路上后,车辆底部的挡板掉落,她才靠边停车。随后,张某在没有摆放任何警示标志的情况下,在高速公路主线上拦车,想向其他驾驶员借手机拨打报警电话。好在她这一危险举动及时被民警发现,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在此,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如果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意外情况时,需车辆靠边、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后,在来车方向150米处摆放警示标志,提醒后方车辆。此外,一旦车辆发生磕碰,一定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以免造成更大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