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4月2日讯(通讯员 章立军 商报记者 王婷)日前,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在金华市和义乌市设立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受理点的公告,义乌市正式启动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受理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我国对于从国外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有严格的要求,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之前,企业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需通过国家药品监管局“审批”或在11个自贸区“备案”。
受理工作启动后,境内责任人注册地在义乌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首次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由省药监局设在义乌市局的受理点承担。义乌企业只需向义乌受理点提交相应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就可予以备案,企业凭《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电子信息凭证》就可以进口相关产品,这将极大方便本地有进口化妆品需求的企业办理备案手续,提高进口非特化妆品备案管理效率和质量,有力推动化妆品进口贸易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