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即时报>龚书弘 正文

@义乌电动车主 这个日期前买的电动车备案延期了

发布时间: 2019-04-04 16:56:17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图源视觉中国

  中国义乌网4月4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童晓)今天(4月4日)下午,记者从义乌市公安局交管分局获悉,该局刚刚接到上级部门通知,全省统一,在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如果未能在3月31日前完成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的,允许在4月14日前补办。

  同时,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符合旧国标且列入我省产品公告的车辆,注册登记时间也将延长至5月15日。

  据悉,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固定地址,包括市公安局交管分局稠江大队等11支大队及停车场中队。其中,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请前往稠江、稠城、北苑、福田、江东5支城区交警大队进行备案登记,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车,请到停车场中队(工人北路283号南陈小区18栋旁)进行注册登记。

  4月15日起,未经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车和未经注册登记的国标电动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的,义乌交警将依法扣留车辆。车辆列入《公告》(即国标车)的,责令驾驶人补办注册登记并依法予以处罚;车辆未列入《公告》(即超标车)且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认定处罚。

  
编辑: 童晓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