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4月23日讯(通讯员 郭文燕)来自江西的王某在义乌经商,时常会跑长途以及往返于义乌市镇各区域之间,走高速公路不仅避免拥堵,还可以节省很多驾车时间。2019年4月从老家回来的王某了解到从去年8月开始,义乌境内高速公路收费站之间对安装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ETC的客车,不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为了出行方便,他驾车到银行办理ETC业务,被前台的业务员告知因为信用问题无法直接办理ETC,必须先办理储蓄卡,并在账号内预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经询问,王某得知,自己在2018年被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导致个人信用失分,加上其他行为失分,导致自己个人信用等级降级,信用卡申领被拒。
带着疑问,王某到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义亭大队进行询问,经查询,王某才想起来,2018年上半年曾因为在市场边摆设摊点被行政处罚。“我原本在义乌市场周边利用小车摆摊销售水果,前几年也因为摆设摊点被执法局行政处罚过几次,处罚后除了在经营时会注意选择比较偏的位置、关注执法人员外,并没有停止摆摊经营行为,也没有其他不良后果。”王某表示,原以为行政处罚只是小事,因此压根没想到会因此导致自己信用失分,并带来许多不便。现在虽然还是安装了ETC,但是要经常关注卡内金额是否充足。“这次的经历让我他认识到信用的重要性,今后再也不会认为无照经营是小事,而一犯再犯。”
如今,义乌正如火如荼地推进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创建,通过各部门的信用联合奖惩,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增强整个社会的信用意识。执法队员提醒广大市民,无规矩不成方圆,大家务必遵守规矩,避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