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5月9日讯(商报记者 林晓燕)近日,市执法局发布第七批“限骑令”,86人因不文明骑停被列入共享单车“阶段性限骑”黑名单,受到阶段性停用共享单车惩戒。
据了解,今年以来,义乌共有709人被共享单车公司同步阶段性停用,同时经依法立案查处的被扣除相应信用分。
这几年,共享单车在给市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衍生出一些乱象,类似在斑马线、小区绿化带、公园绿地上乱停放的现象并不鲜见。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营造文明、有序的骑行环境,今年1月1日,哈罗、摩拜和ofo三家公司发布联合声明,决定自即日起,对骑行共享单车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破坏及随意停放车辆等不文明行为的用户,采取阶段性停用的信用惩戒措施。
根据相关规定,一个月内,共享单车用户在骑行期间发生乱停乱放不文明行为的,经核实,以上三家公司将共同对该用户实施停用车辆的措施。具体来说,发生第一次,被停用(扫码不能开车锁)一周;发生第二次,被停用两周;发生第三次及以上,被停用一个月。经交管部门处罚的,三家公司将共同对该用户实施停用两个月的措施。用户在骑行共享单车期间发生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且经执法部门处罚的,该用户同样被实施停用两个月。恶意损坏、占为私有等行为被查实的,则被实施停用三个月。情节恶劣的,将被封号处理。
据了解,除了被封停账号外,不文明使用共享单车的当事人还将因该行为被扣除个人信用分。根据《义乌市信用评分办法》,共享单车乱停放的,经查实一起扣除1分个人信用积分;对共享单车乱涂乱划的,经查实一起扣除2分个人信用积分;对恶意损坏或张贴欺诈二维码等影响共享单车正常使用的,经查实一起扣除3分个人信用积分。随着社会信用制度和信用联合惩戒措施的完善,失信者将面临“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