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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时未挂车牌又超员 义乌面包车司机被一次性记18分

发布时间: 2019-07-05 10:27:43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商报记者 王佳丽 通讯员 俞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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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7月5日讯(商报记者 王佳丽 通讯员 俞婷婷)7月1日早上8时许,市公安局交管分局苏溪大队的交警巡逻至苏溪大道与龙祈路路口时,发现前方一辆正在行驶的面包车未悬挂号牌。于是,交警立即上前示意驾驶人安全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让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经检查发现,限载7人的面包车内共乘坐了10个人,已超员3人。

  驾驶人齐某称,面包车是厂里的,他早上出门的时候没有察看车辆,不知道车辆未悬挂号牌。更令人无语的是,当交警问车上有几个人的时候,齐某回答,有4个人是后来上车的,他也不知道车上有这么多人。随后,交警对齐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将乘坐人员安全转移,同时依法对车辆予以扣留。而齐某因为车辆超员、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将面临记18分并罚款的处罚。

  交管部门提醒,超员驾驶会导致车辆超出核载重量,增加车辆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使得危险性相应增大;超员车辆往往躲避检查,和执勤交警“捉迷藏”,不是超速行驶就是夜间行驶,无形中增大了事故发生率;超员的部分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这些乘客将是首先伤亡的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以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款第6项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记6分,罚款1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第1款,以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第1款第5项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罚款100元。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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