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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从金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日前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市区义乌街某中医馆无证销售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三江市场监管所收到举报转办单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经营现场检查。
经查,该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均已办理,不存在无证经营行为。按常理,这个举报可以轻松地回复了结,但细心的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把店内产品、宣传单页、墙上的广告等统统检查了一番,发现该店医疗器械的宣传单页上标注了专利号,但未注明是哪种类型的专利,按照经验这种情况可能涉嫌广告违法,于是执法人员按照程序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同时要求商家提供该款医疗器械的专利证书。
同时,该所执法人员在国家专利局网站查询后,发现商家销售的该款医疗器械未经授权,目前生产厂家只是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这与商家提供的专利申请通知书相吻合,由此表明商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最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依法对该违法商家作出责令改正并处以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强化对侵权假冒行为的监测监管,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的效率与水平,加大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确保知识产权制度高质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