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网上技术市场的发展,鼓励技术交易,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浙江省科技厅对通过网上技术市场,引进高校、科研院所、非关联企业和个人的技术成果,实现产业化的项目实行事后经费补助。
一、申报条件
在我省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通过网上技术市场成交或竞价(拍卖)的;
2.对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具有重要作用、技术水平较高、已实现产业化,并产生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3.依法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或委托开发合同;
4.未曾列入省本级其他科技计划的产业化项目。
二、申报方式
项目通过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浙江科技大脑”云服务平台(http://www.zjsti.gov.cn/stbrain),选择产业化项目申报,网上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及佐证材料。市科技局负责对申报单位的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金华市科技局汇总,提出审核意见,向省科技厅推荐。
三、申报时间
一般为每年的6月或7月(以浙江省科技厅通知为准)。
四、享受政策
审批通过的项目可以获得省科技厅给予的政策资金支持:
1.通过竞价(拍卖)的产业化项目,省财政按成果交易实际支付总额20%的比例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通过浙江网上技术市场交易并实现产业化、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市、县(市、区)按规定补助的基础上,省财政按成果交易实际支付总额15%的比例给予补助,省级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