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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政策解读|电子商务扶持政策(房租补助)

发布时间: 2019-09-06 08:44:34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全媒体记者 王婷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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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依据

  《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义政发〔2018〕57号)

  “第26条:努力降低市内大中型电商企业的运营成本。未进入电子商务园区而租用场地5000平方米以上且销售额超5000万元的规模网商、1000平方米以上且营业额超500万元的大型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列入重点扶持电商企业名录),二年内(次年销售额增长不低于30%),按实际使用有效面积给予80%的房租补助,单家企业每年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与第25条招商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政策释义

  1.重点扶持电商企业为纳入GDP统计库的电商企业。

  2.补助面积以“办公面积+仓储面积”计算。

  3.实际使用的有效面积指房屋租赁面积不得超过企业业务发展需要,价格不得超过相同区域市场平均水平(市场评估价,由审计单位确定)。

  4.销售额以第三方审计为准。

  5.若次年度交易额、销售额增长未达标,则补助取消。

  三、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补助(奖励)申请表(电子商务类);

  2.销售平台后台数据截图(网商)/企业利润表(服务企业)等销售额、营业额相关材料。

  3.房屋租赁合同、房租付款凭据、租赁房产的房产证件。

  

【专题】深化大调研 推进“三服务”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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