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义政发〔2018〕57号):“鼓励注册海外商标。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取得国外商标注册的(不包含转让、变更),且该品牌产品在平台上累计销售额达10万美元以上的,每件给予2000元的补助,单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且不得超过实际注册费用。”
二、政策释义
1.商标申请主体必须为注册地在义乌的跨境电商企业,境外商标注册时间以商标注册文书记载的注册时间或者境外商标注册文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2.境外商标注册补助仅对境外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对续展、变更、转让等申请行为不给予补助。
3.累计销售额指自商标注册证书签发日起的该商标所属商品在平台的累计销售额。
4.本条政策与市级其他注册商标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补助(奖励)申请表(电子商务类);
2.境外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中文译件(选);
3.境外商标注册付款凭据或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商标的委托代理合同及付款凭据;
4.注册商标产品跨境平台销售截图和后台数据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