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义乌网10月11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张云飞)日前,我市三项工程被评为金华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分别是浙江金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义乌市阳光大道立交化改造提档工程(二阶段)二标、浙江通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义乌市阳光大道立交化改造提档工程(二阶段)一标、浙江川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义乌市环城南路与黎明湖路交叉口改造工程。
此次评选,主要依据《金华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经金华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委员会评审,共评出16项工程为2019年度金华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