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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购房契税引发的契约纠纷 买房签合同要看清楚

发布时间: 2019-10-16 09:33:53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通讯员 叶春丽 记者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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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0月16日讯(义乌商报通讯员 叶春丽 记者 王婷)“我付了中介服务费的,他们作为专业的房产中介公司,一直到我签订合同付完定金都没有主动告诉我有购房契税一事,我这服务费花得太冤枉了!”近日,家住江东街道的陈女士在买房时遇见了一件糟心事。她说,某房产中介公司在促成其与房产出售者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未履行口头告知购房契税一事,要求退还中介服务费。由于协商一直没有结果,陈女士找到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稠城市场监管所维权申诉。

  据了解,2019年6月初,陈女士来到位于义乌丹溪路上的这家房产中介公司,表明购房意愿后,出于对该公司的信任,陈女士当场缴纳了两万元的中介费。

  说来也巧。第二天,中介公司就来了一对刘姓夫妇,因所在区块拆迁,他们想把自己的一套套房选房指标票号进行出售。

  根据买卖双方提供的资料,中介公司第一时间就为陈女士进行了资源匹配和推荐。在进行详细了解综合考量后,陈女士也很快与家人商定购买上述选房指标票号。在中介公司的促成下,双方在2019年6月12日签订了正式买卖合同,成交价为人民币232万元。

  买卖双方确认交易,签了合同,中介公司从中收取了服务佣金,本应皆大欢喜的好事儿,却因一笔契税闹得陈女士和中介公司很不愉快。

  原来,在买卖双方办理房屋公证时,陈女士才从卖方刘姓夫妇那里得知自己还需缴纳一笔购房契税,而对契税一事,中介公司却只字未提。

  “其实,两万元的中介费对我来说没什么,既然找了中介公司,就想着买房能安全、省事一些。也是对他们太信任了,想着基本的事情他们都会告诉我,所以才没仔仔细细去核对合同!”在调解现场,陈女士还是有些激动。

  “所有内容,包括契税、相关公证费、车位款、差价费等,在合同上都白纸黑字的印着,当初你在合同上签了字,就应该表示已经知晓接受的。”中介公司拿出甲乙双方当时签订的买卖合同解释道。

  双方协商进入僵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稠城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认为,中介公司作为向陈女士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有责任将契税一事清楚明白地口头告知消费者,而不只是因为合同上有写就可以规避责任。

  听了执法人员的解释说明后,中介公司的黄经理向陈女士道了歉,承认是因自己未履行口头告知义务而导致了此次纠纷的发生,同意当场退还中介服务费6000元。对此,陈女士表示接受。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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