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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虐童,终身禁业

发布时间: 2019-10-17 09:11:36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刘雪松

  10月15日,新京报从国家卫健委获悉,《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自10月8日起正式实施。新规明确,托育机构工作人员应满足无虐待儿童记录等条件。这意味着,只要有一次虐童记录,将终身不得进入行业。

  为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设置严格的职业门槛,既是民众的强烈诉求,也是法治的迫切需求。尽管对于虐婴、虐童行为,法律上有着相应的刑罚设计,但现实中的“辣手摧花”事件,却是屡见不鲜。从机构保姆层出不穷的虐婴,到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花样百出的伤害,从襁褓中离开的婴幼儿,就受到了虐待。

  对于孩子来说,一次受虐,可能终身留下阴影。虽然孩子小,皮肉痛苦早晚消失,但对于这个世界的不解、恐惧,却是已经侵入于心了。父母为之再心痛,都比不上稚嫩肉体包裹着的心伤。

  对职业的敬畏,光靠因为虐待犯罪而被追究法律责任,显然是不够的。以2017年发生的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虐童案为例。当年11月,有10余名幼儿家长发现孩子在红黄蓝幼儿园新天地分园国际小二班,遭遇老师扎针、喂不明药片。警方介入调查,并将涉案教师刘某某刑拘。最终,刘某某获刑1年6个月,并被责令5年内禁止从事未成年人看护教育工作。

  1年6个月,抚不平家长和孩子遭遇的一生之痛。5年禁业,堵不住其他孩子不被伤害的门槛漏洞。一次虐童,终身禁业。国家卫健委的两项新规,等同于为托育从业人员的门槛,加了一道更高的防线,从而在资质的准许源头,把有虐童劣迹的人员,彻底排除在了门外。这道关,把在了先,把到了位,是孩子之福,社会之福。是法治为孩子和社会,提供了一道硬核“福利”。

  孩子是家庭的未来,社会的未来。从离开父母怀抱的那一刻起,呵护孩子、监督托管和教育,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必要保障。

  10月15日,来自上游新闻的报道显示,今年9月7日发生在河南扶沟县水泉学校6年级的“老师让学生吃垃圾”事件,目前已有进展,涉事老师已被检方批捕,学校正在整改中。9月7日当天,因寝室卫生没打扫,这所寄宿制民办小学的政教主任江老师逼迫多名学生吃下垃圾,随后学生出现腹泻、胃部不等症状。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对待幼小的学生如此施恶,令人发指。这是典型的教育病态,是德不配位、法不到位。而发生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虐童事件,前些年不绝于耳。殴打、强奸、体罚……等等的摧残手段无所不有,社会无法容忍。由此从一次虐婴、终身禁业,联想到更大范围的未成年人在教育机构的身心健康,联想到如何从更大范围筑高教育工作的就业门槛,让这一法规,延伸到一次虐待、终身禁教的范畴。这同样是教育之义,法治之义。

  教育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教育强,需要监督教育的法治强。从入职的源头和门槛把好关,将有虐待劣迹的人员拒之教育职业的“门外”,既是对“门内”孩子的保护、教育工作者的警示,也是对虐待犯罪行为的震慑。这一步,可以迈,应该迈。

编辑: 王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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