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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是安徽人,在义乌某快餐店当店长。为方便起见,前段时间他打算在工作地就近租房子。10月20日,他在小区公告栏里看到招租信息,便电话联系了兴中小区一处房子的房东。
第二天,李先生实地看了房子,觉得不错。陪同的“房东”主动向他提供了身份证,上面的名字叫“肖伟平”。李先生看后觉得没问题,就用手机拍了他的身份证件。
随后,双方约定租金1.6万元,租期1年,“房东”要求李先生一次性交清。“我们在房间里商量好合同后,我就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转了房租。他把房门钥匙给我,临走前还登记了水电表。”李先生说。
10月26日,李先生搬进新居。可才住了一天,就有一名中年妇女找上门,说房子是她的,让李先生马上搬走,并向他出示了房产证等证明,表明自己才是房东。
李先生一下子蒙了,赶紧给“肖伟平”发微信、打电话询问,可对方手机关机,微信也不回。李先生又向隔壁租户打听“肖伟平”的情况,这才意识到自己遇到了假房东,立即向义乌市公安局稠城派出所报警。
根据李先生提供的“肖伟平”身份证照,办案民警一眼就看出端倪。身份证上显示“肖伟平”是1972年出生,身份证号码应该是330725开头,但上面却是330782开头,明显就是伪造的。
至于这个“肖伟平”为何会有房间的钥匙,李先生说,当天去看房时,“肖伟平”已在房间里等他,付完租金后就把钥匙交给他。从看到招租信息到付钱交房,李先生都不疑有诈。连真房东也搞不清楚,为什么这个“肖伟平”会有房门钥匙。
被骗后,李先生回想整个过程,“假房东布了整个局,一环扣一环。我就是太相信身份证了,上面显示的户籍地址就是出租房地址,他又有房门钥匙,压根没想到是假的。”李先生说,此人很可能用相同的伎俩继续骗钱,他想用自己的经历给其他租客提个醒,一定要仔细核实房主信息。
目前,警方正全力查找“肖伟平”,同时也奉劝“肖伟平”早日投案自首。
警方再次提醒,租房时务必要求房主出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原件,也可到隔壁租户、楼下店面、社区居委会等了解房主信息,谨防遇到假房东。遇到转租、委托代租等情况,租客应要求其提供房主书面同意书或委托书,并签订有效的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