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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人注意!烧人民币图样的纸钱祭祖,违法!

发布时间: 2019-12-23 09:50:04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余依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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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2月23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余依萍)“维护、爱护人民币,人人有责;禁止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乱用人民币图样违法,最高处罚5万元……”12月21日上午,奇山陵园内的广播循环播报着这样的宣传标语,陵园入口处的依法使用人民币图样内容的展架,也吸引了不少市民驻足观看。

  近日,不少细心的市民发现,依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相关宣传标语,也出现在了我市各大银行门口的LED显示屏上。据了解,为规范人民币图样使用行为,维护人民币信誉和流通秩序,提高社会公众依法使用人民币图样意识,在冬至、春节、清明前后等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违法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行为的高发时段,市民政局联合人民银行义乌市支行,在市内人群密集地区陆续开展为期4周的依法使用人民币图样行为集中宣传周活动。通过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及倡议书等形式,向公众介绍依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维护人民币形象的重要性,倡议全体市民不制作、不购买、不使用仿真冥币、生活易耗品、票券等物品。

  “爱护人民币、保护人民币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继续营造爱护人民币、正确使用人民币图样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市民摒弃烧纸陋习,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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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第44条规定:在宣传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2016年2月,民政部发布《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推广现代文明的殡葬礼仪和殡葬用品,坚决抵制迷信低俗、奢侈浪费等不良丧葬风气,切实增强参与节地生态安葬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殡葬管理条例》第17条中规定:“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另外,第22条规定:“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印刷这类封建迷信殡葬物品,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禁止印刷含有反动、淫秽、迷信内容和国家明令禁止印刷的其他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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