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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五部门联合印发森林防火倡议书

发布时间: 2019-12-23 09:50:04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记者 王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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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防范森林火灾,义乌日前专门发布冬至期间森林防火禁火令,12月15~28日,义乌市林区内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严禁野外用火。

  禁火令规定,禁火期间,在禁火区域内禁止六类野外用火行为: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吸烟、乱扔烟蒂,野炊、烧烤、烤火取暖、玩火;烧山狩猎、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在监护人有效监护下进入禁火区域;其他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义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或森林火情报警电话(12119)进行报告。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登记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拒不执行本禁火令或造成后果的,由义乌市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切实做好冬至、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义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等五部门还联合印发《冬至、春节文明祭祀森林防火倡议书》,呼吁义乌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防火意识,维护生态安全,以实际行动维护生态安全;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用植树、献花、清扫墓碑、诵读祭文等文明环保的方式寄托哀思;加强自律管理,消除火险隐患,自觉遵守禁火令的有关规定。

  《倡议书》呼吁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争做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护绿的带头人,为义乌大花园建设贡献力量。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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