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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义乌网2月3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楼菲莉)今天(2月3日),记者从义乌市公安局了解到,昨天,义乌警方快速查处一起湖北籍疫区人员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案件。
据悉,违法行为人吴某(湖北人)、宋某(湖北人)系夫妻关系,两人无视小区通告和家访,刻意隐瞒1月19日至25日返回老家事实,拒不配合居家医学观察且多次外出。
目前,吴某、宋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现两人已送集中医学观察,待医学观察结束后送拘留所执行。
在此,义乌警方提醒,配合乡镇、街道和卫生防疫部门的防疫管控工作,居家、隔离观察对象足不出户、接受管理,是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负责的义务所在。
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对要求,主动服从和配合管理,任何擅自脱离管理行为都将被依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浙江新闻+】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