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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商报】“3·15”海关提醒:别让侵权商品危及您的生命安全

发布时间: 2020-03-17 10:38:53 来源: 每日商报 作者: 记者 楼雅琪 通讯员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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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报讯(记者 楼雅琪 通讯员 李艳)3月12日,义乌海关对一批涉嫌侵犯“OPPLE”商标权的LED灯泡实施了扣留。“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义乌海关提醒广大消费者,别让侵权商品危及您的生命安全。

  日前,义乌某进出口有限公司向义乌海关申报出口一批LED灯泡至乌兹别克斯坦,在义乌海关铁路口岸监管现场查验关员对这批灯泡进行了人工查验。开箱后发现7790个标有“OPPLE”商标标识的灯泡,且企业无法提供相关授权证明,经“OPPLE”商标权利人确认,该批灯泡均为侵权假冒商品。

  “疫情肆虐全球,一些不法出口商认为这是个‘好时机’,抱着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这批涉嫌侵权的灯泡就是货主夹藏在中欧班列正常货物中的。”义乌海关监管二科关员商春燕说。

  据了解,侵权假冒的灯泡往往质量得不到保障,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轻则会损伤视力,重则会因为偷工减料而存在漏电击穿等严重安全隐患。因此义乌海关持续加强对涉民生类侵权假冒产品的打击力度,坚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义乌海关知识产权科科长徐玫说,“疫情当前,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力度不会松懈。义乌海关也将在打击侵权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发布通俗易懂的普法作品、致力于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国内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的中高端。”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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