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3月20日讯(通讯员 陈文青 丁胤福 全媒体记者 骆红婷)3月17日,租住在江东街道一出租房内的租户宋某因涉嫌放火罪被警方刑事拘留。面对民警的审问,宋某泣不成声、追悔莫及。
3月16日23时28分,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江东街道西谷村一出租房发生火灾。该支队马上调派消防员赶到现场灭火,因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公安局调查起火原因。“我们发现当事人所说的起火点位置并无火源,起火原因很蹊跷。”参与火灾调查的人员说。经现场勘查、调查走访,民警和消防人员很快掌握证据,并将目标锁定在该出租屋内的女住户宋某身上。在铁证面前,宋某承认是她故意放火的。
据了解,宋某是安徽人,两年前来义乌,与男友结识,两人共同经营一家网店。事发当天,她与男友发生激烈争吵。随后,男友离家,留下宋某一人在屋内。当时,刚吵完架的宋某气愤难当,边哭边收拾房间,无意间翻出了一把打火机。“这把打火机本来是买来出去野炊时用的。”宋某说。拿着打火机,宋某直接点燃了易燃物,火势很快蔓延开来。见火势越烧越大,宋某意识到事情不妙,本能地拿起拖把拍打灭火,但为时已晚。
“着火了,着火了。”眼见着火势无法控制,宋某迅速跑出房间至安全地带,边跑边呼救。随后,房东、附近村民、民警、街道工作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等相继赶到,将整幢楼房的住户都从睡梦中叫醒,紧急疏散到安全地带,并扑灭大火。此时,消防人员发现,宋某居住的房间已过火,里面物品全化为灰烬。
“出租屋内居住人员众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重大火灾事故。宋某因自己的情感纠纷,为发泄私愤点燃出租屋,已危及公共安全。”警方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