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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因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义乌一租户被拘11日

发布时间: 2018-10-10 10:06:05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通讯员 宗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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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0月10日讯(通讯员 宗琳玲)10月9日,租住在义乌市大陈镇的江西籍男子吴某,因过失引发火灾,被义乌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1日的处罚。

  10月5日13时16分左右,义乌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大陈镇邮电局后面的住宅楼着火了,支队指挥中心立即调派北苑中队、大陈专职、苏溪专职共6车42人赶赴现场处置。

  “当时我在出租房对面100米左右的饭店里工作,有人说我住的地方着火了,我就马上赶过去了,到现场的时候火已经很大了。”租户吴某回忆道。由于救援人员快速有效的处置,13时32分,明火被完全扑灭。据到场队伍反馈,现场为一层楼的出租房起火,过火面积约为30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发生后,义乌市消防支队迅速联合市公安消防分局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经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技术鉴定,查明起火点为吴某所租住房间内靠北墙的插线板处,起火原因是电气线路故障。一把火不仅把吴某房里所有物品都烧成灰烬,也殃及到了隔壁租户谢某,烧毁了其停放在房外的一辆摩托车和一辆电瓶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吴某因过失引发火灾被义乌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1日的处罚。

  秋冬季是传统火灾高发期,其中,引发火灾的原因以电气故障居多。电气火灾错综复杂,因其隐患多、易突发、监管难、发现难等特点,应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燃”!

  义乌消防提醒,家里的电路、电器都要经常检查,看是否有老化、破损等现象;切勿为图方便就私拉乱接电线,这可能造成短路并引发火灾;应养成规范用电的好习惯,做到人走电断,消除遗留火种。如有家用电器或电气线路起火情况,首先要切断电源,不可带电直接泼水灭火,以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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