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视觉中国
中国义乌网3月31日讯(记者 龚书弘 实习生 盛积鹏 编辑 童晓)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为加快推进各行业复工复产,3月31日,义乌发布了关于有序组织沐浴场所(包括婴幼儿洗浴)复工的通知。
在义乌市登记注册的沐浴场所(包括婴幼儿洗浴),如果符合防疫条件,可以向所在辖区卫生监督分所申请复工,主管部门会在两个工作日内上门验收,验收合格即可复工,没有达到复工要求的,关停限期整改后才能营业。
据了解,沐浴场所(包括婴幼儿洗浴)复工管控标准包括:
一、设唯一入口,入口处设置未戴口罩及体温异常者禁止入内标识。
二、制定沐浴场所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三、配有合格消毒液、口罩及体温测量设备。
四、落实人员管控、场所消毒责任制。
五、从业人员凭健康码、戴口罩上岗,一天测量两次体温,并建立健康档案。
六、顾客须佩戴口罩,体温测量合格、登记基本信息后凭健康码方可进入。
七、加强经营场所内环境监测,分体式空调消毒并记录齐全。
八、停用中央空调并加强经营场所内通风。
九、顾客用品用具须一客一换一消毒并记录齐全。
十、合理控制经营场所内人数,避免人员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