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5月21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虞旺趣 编辑 童晓)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苏溪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苏溪镇兴苏路与教工路交叉口有人从楼上往下扔建筑垃圾,存在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随即赶至现场,只见现场三楼窗户边,有一男子正将几个防盗窗往下扔,一楼地面上已散落有近30平方米的轻质砖块、水泥块、木板等建筑垃圾。尽管有围墙遮挡,却仍有不少砖块“飞”到了围墙外侧道路上,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制止,并进行立案调查。
据了解,此处正准备筹建宾馆,装修改造过程中产生了大量废弃建筑垃圾,为贪图方便,省去来回运送的麻烦,装修工李某直接将装修垃圾从楼上抛下。
“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我们虽然已责令李某立即停止向外抛撒建筑垃圾行为,及时清理堆放的建筑垃圾,但李某口头表示改正,事后却仍多次抛撒建筑垃圾。”执法队员告诉记者,鉴于李某抛撒建筑垃圾行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执法队员对其作出严厉的行政处罚。
同时,执法人员也将加强该区域的巡查监管,规范装修施工行为。
高空抛物是非常不文明的行为,尤其是抛洒建筑垃圾,产生的扬尘和噪音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而且很可能成为危害公共安全的“飞来横祸”。在此执法人员也呼吁市民朋友,自觉做到不随手乱扔垃圾,杜绝高空抛物的陋习,做文明市民。